各类运输经营者的保险结构有共同之处:一份保障运输工具本身(船体/机体),另一份保障对乘客、货主和第三方的责任。不过,每种运输方式都有各自的法律框架、市场和术语。本指南概述航空、海运和铁路的基本情况。

航空保险

航空保险方案通常包括:

  • 机体一切险 — 保障飞机在地面和飞行中的物理损坏,战争及相关风险另行承保;
  • 旅客责任险 — 旅客的死亡、伤害和行李索赔;
  • 第三者责任险 — 飞机以外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害与伤害;
  • 面向机场、机库、维修服务商和制造商的机场、机库及产品责任险。

在美国,航空承运人必须满足 14 CFR 205.5 规定的联邦最低标准:第三者保障为任何一人 300,000 美元、每架飞机每次事故 20,000,000 美元(座位数不超过 60 座或最大有效载荷不超过 18,000 磅的飞机为 2,000,000 美元);旅客保障为每位旅客 300,000 美元,再乘以每次事故时已安装旅客座位数的 75%。也可以改用综合单一限额。

国际航班适用《蒙特利尔公约》。根据 Clyde & Co 对国际民航组织(ICAO)修订内容的总结(2024 年),自 2024 年 12 月 28 日起,修订后的限额为:旅客死亡或伤害(严格承运人责任层级)151,880 特别提款权(SDR),延误 6,303 SDR,行李 1,519 SDR,货物每公斤 26 SDR。私人和企业飞机所有人面临的联邦规定较少,但贷款方、机场和各州可能设有各自的要求。

海上保险

美国保险信息协会(Triple-I)将船壳和机器险描述为承保因碰撞和其他海上风险造成的船舶船体、机器和设备的损坏,将保障与赔偿(P&I)险描述为常与船壳险一并提供的责任保障。P&I 通常承担船员伤害、旅客索赔、船壳险未涵盖的碰撞责任、污染、沉船清除以及所运货物损坏的责任。

大多数远洋船东向互助协会(P&I Club)购买 P&I 保险。据国际 P&I 协会集团(International Group of P&I Clubs)称,其十二家成员协会为全球约 87% 的远洋吨位提供海上责任保障。每家协会自行承担最高 1,000 万美元的索赔;更大的索赔则根据共同分摊协议由各协会分担,并由再保险方案提供支持。游艇、拖船、驳船和渔船的所有人则通常购买固定保费的船壳和 P&I 保单。货主需自行购买货物保险;参见我们的货物运输保险指南。

铁路保险

铁路公司和铁路运营商通过财产险方案为机车车辆、轨道和设施投保,并针对旅客、员工、道口事故和危险品风险购买多层高额责任保险。就美国的客运铁路而言,联邦法律 49 U.S.C. 28103 规定,对所有铁路乘客针对所有被告的赔偿总额上限为每起事故 200,000,000 美元(含惩罚性赔偿),并定期按通胀调整;该上限适用于针对美国国家铁路客运公司(Amtrak)、通勤铁路机构、铁路承运人及其他特定主体的索赔。货运铁路、短线铁路、铁路货车所有人以及租用车辆的托运人,各自都需要与其合同相匹配的保障,而合同往往要求托运人或车辆所有人为特定风险投保。

哪些因素决定运输保险的价格

  • 飞机、船舶或机车车辆的类型、年限、价值和用途;
  • 航线、营运区域和作业环境;
  • 机组人员和飞行员的经验、培训以及安全管理体系;
  • 损失记录和维护标准;
  • 法律、贷款方和合同要求的责任限额。

这类承保能力的很大一部分由国际再保险提供支持;参见运输再保险。

理赔提示

事故发生后,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,保存飞行数据、航行记录或事件记录器数据,配合官方调查人员,并通过保险公司指定检验师或公估师。依据国际公约提出索赔和诉讼的法定期限可能很短,因此应尽早寻求法律意见。

请参见航空、海上和货运类别。保单由持牌保险公司出具,并通过持牌代理人办理;请申请报价或联系我们。